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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組長黃蕙玲 - 公告轉發 | 2021-04-21 | 點閱數: 424
一、 本局110年3月2日桃教體字第1100014975號函諒達。
二、 旨案活動係為提倡珍惜水資源,鼓勵本市學生及家長進行家庭生活節水,提升學生之環保意識並促進節水成效。
三、 旨揭計畫活動方式原為活動期間(110年3月1日至6月20日)至活動專屬網站(https://tyc-water.eduweb.tw)上傳110年5、6月份任一期家庭水費帳單並登錄基本資料,當期節水率較前期減少5%以上者即可獲得抽獎資格。惟為擴大本案活動節水成效,本局將「4月份」家庭水費帳單亦納入參與活動條件中,即學生若上傳110年4、5、6月份任一期家庭水費帳單,倘該期水費單符合本案活動之節水標準,皆可獲得抽獎資格。
四、 為肯定達成本案活動節水標準之參與者,將頒發每位參與學生「節水達人獎狀」1紙,以茲鼓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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