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依據教育部112年3月29日臺教資(六)字第1120033216號函辦理。
二、 為使相關人員瞭解水災應變原則,提升自主防災能力,並宣導善用防災避災工具(防災資訊服務網、行動水情App、上網登門號、防汛抗旱粉絲團、水利署AI robot Diana)接收警戒訊息,該署爰辦理旨揭教育訓練。
四、 旨揭教育訓練北區場次資訊如下:
(一) 時間:112年4月10日(星期一)。
(二) 地點:臺北市青少年發展處6樓國際會議廳(臺北市中正區仁愛路1段17號)。
五、 隨文檢附教育訓練實施計畫(內容含各場次課程表及交通位置圖),敬請準時至講習教室辦理報到手續,課程結束後就參訓人員實際上課時數,核發公務人員學習時數認證、教師研習時數或電子參訓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