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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組長黃莉玲 - 公告轉發 | 2024-04-29 | 點閱數: 89
一、 依據教育部113年4月24日臺教資(六)字第1130043235號函辦理。
二、 為提供飼主或消費者購買及使用合適的寵物用品之指導,農業部發布旨揭指南,重點摘要如下:
(一) 基本認識:提供犬、貓基本習性及飼養所需用品分類,使飼主對用品用途有基本認識。
(二) 挑選原則及指引:提供飼主挑選飼養寵物所需用品挑選及使用建議,滿足寵物生理及心理需求,另就各用品分類需注意事項部分,提供飼主相關資訊,以提升寵物福利。
三、 本指南業發布於農業部動物保護資訊網(首頁/我想了解專區/同伴動物,網址:https://animal.moa.gov.tw/),供貴校參用,滿足寵物生理及心理需求,並兼顧飼主消費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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