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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學組長何順生 - 公告轉發 | 2021-09-02 | 點閱數: 267

一、 依據本局110年4月19日桃教體字第11000333575號函辦理。

二、 本比賽辨理期程如下:

(一) 徵件起迄:自即日起至110年11月2日(星期二)下午4時止。

(二) 作品評選:110年11月17日(星期三)前聘請評審分組評選完成。

(三) 評選公布:110年11月30日(星期二)通知評選結果。

三、 參加對象:本市國小教師(團隊)。

四、 獎勵:錄取特優1名、優等2名、甲等3名及佳作5名為原則(評審可視狀況判定從缺)。

五、 有關教案比賽有任何問題,請聯繫自強國小教務處鄧靖眉主任(電話:359-0758分機210)。

六、 檢附旨案實施計畫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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