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教學組長何順生 - 公告轉發 | 2021-09-16 | 點閱數: 262
一、 依據桃園市110學年度學生美術比賽實施要點(本局業以110年8月23日桃教終字第1100075261號函諒達)辦理。
二、 本市學生美術比賽報名日自110年9月18日(星期六)至9月26日(星期日)23時59分止,務請於時間內報名,以免影響學生參賽權。
三、 本市學生美術比賽書法類取得決賽代表權者(各組擇優6名),需參加110年10月22日(星期五)假陽明高中(北區)及楊梅國中(南區)舉辦之現場書寫,參賽人員及帶隊教師(至多2人)差假請核予公(差)假登記辦理。
:::

Language言語選択

校務行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