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 依據臺北市立大學110年3月8日北市大進字第1106005390號函辦理。 |
二、 | 為鼓勵全國中小學和幼兒園教育創意教學之理念,提升教師創意教學及學校創新經營成效,特辦理旨揭計畫。 |
三、 | 本案計畫摘述說明如下: |
(一) | 初審報名:自110年4月1日(星期四)起至4月30日(星期五)止。 |
(二) | 決審報名:自110年5月17日(星期一)起至6月18日(星期五)止。 |
(三) | 決審審查:自110年7月5日(星期一)起至7月16日(星期五),舉行決審方案發表會。 |
(四) | 頒獎典禮:110年10月29日(星期五)。 |
四、 | 本案出席人員請貴校惠允同意核予公(差)假登記與課務派代,所遺課務得依規定聘請代課教師並得支領代課鐘點,由本局地方教育發展基金110年度學校預算-用人費用-聘僱及兼職人員薪資-兼職人員酬金項下支應,倘有不足再行由本局一併辦理補助作業。 |
五、 | 檢附2021KDP全國學校經營與教學創新國際認證獎活動簡章1份或請至本局(https://www.tyc.edu.tw/)訊息公告-最新消息下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