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訪客 - 公告轉發 | 2021-03-17 | 點閱數: 382
一、 依據客家委員會110年3月10日客會語字第1106700068號函辦理。
二、 客家委員會為營造說客語的友善環境,協助政府機關(構)、民間企業及團體落實以客語提供公共服務,保障民眾聽、說客語之權利,提供客語口譯人員及口譯設備支援,輔導協助相關單位推動客華語、客閩語、客英語及客日語口譯服務。
三、 如有需求,請於活動前1個月至網站(網址https://forms.gle/dYibLtKrMJi5t1V49)線上申請。請踴躍申辦並轉知所轄(屬)、各館舍、各級學校及民間團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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