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訪客 - 公告轉發 | 2021-03-25 | 點閱數: 424
一、 依據本市109學年度高級中等以下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以下簡稱實驗教育)工作實施計畫辦理。
二、 本案係為協助申請辦理實驗教育者熟悉作業流程、表件與計畫應有之內涵及權責,並說明系統操作方式及功能,俾協助家長、教師及學校有效運用系統資料。往年本市皆辦理實體說明會,本(110)年度因加強落實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措施,故變更辦理內容如下:
(一) 公告申辦資訊相關影片:於110年3月23日前公告於「桃園市高級中等以下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申請暨審議作業系統」-最新消息專區(網址:https://tycnee.psees.tyc.edu.tw/)。
(二) 電話諮詢:於110年4月1日起至110年4月30日(不含假日及110年4月27日)上午10時至12時止,諮詢電話:03-4917756(此電話於非諮詢時間無人接聽)。倘仍有疑問可寄電子郵件予諮詢委員(電子信箱:chtien116@gmail.com)詢問。
三、 如有相關疑問,請逕洽本案聯絡人平興國小輔導室(聯絡電話:03-4029323,輔導主任分機610;輔導組長分機611;專案教師分機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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