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訓育組長曾筱棻 - 公告轉發 | 2021-11-10 | 點閱數: 263
(一) 內容須包括實施計畫、課程與教學設計、學習單、活動照片等資料之電子檔(word檔直式橫書)。
(二) 請將前述資料檔燒錄成光碟,不需紙本資料。
(三) 請提供110年1至12月與生命教育相關之推行或成果資料,其他無涉本案之資料,如慶生會、新生訓練、性平教育等資料請勿提供。
(四) 請於前揭時間前親送或郵寄至忠貞國小輔導室彙整(地址:32467桃園市平鎮區龍南路315號)。
  本案倘有疑義,請逕洽忠貞國小輔導室特教組(電話:4501450分機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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