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 依據本局109年9月24日桃教學字第1090089071號函續辦。 |
二、 | 為杜絕校園霸凌事件發生,本市業已成立反霸凌專線提供民眾、教職員工及學生多元申訴管道。 |
三、 | 現為積極防治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事件,本專線增設提供校園性別事件救濟管道,民眾、教職員工及學生倘發現或是遭受校園性別事件時,亦可透過此專線向本局提出或尋求協助。 |
四、 | 本專線將依本府及所屬機關處理人民陳情案件作業要點等相關規定,辦理保密事宜,以維護相關人員權益。 |
五、 | 本專線請貴校加強向師生及家長宣導,並置於學校網站首頁、反霸凌或性別平等教育專區明顯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