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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學組長何順生 - 公告轉發 | 2022-01-18 | 點閱數: 250

一、 依據本局106年7月26日桃教小字第1060056052號函、110年7月16日桃教小字第1100060132號函(諒達)、110年12月30日桃教小字第1100121828號函暨111年1月17日桃教小字第1110002309號函續辦。

二、 依據「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閩南語師資培育及聘用辦法」及「提升國民中小學本土語文師資專業素養改進措施修正規定」,學校應由通過閩語能力認證中高級以上教師或教學支援人員從事本土語文課程教學,且納入一般性補助款考核指標,倘貴校閩語課程尚有不合格教師授課者或111學年度尚無閩語師資,請務必派員參加,並請積極鼓勵教師參與本土語言能力認證考試。

三、 旨揭研習摘述如下(詳如實施計畫):

(一) 研習日期:111年2月7日(星期一)至同年月10日(星期四)及同年月12日(星期六),共5日,研習時數計30小時。

(二) 參加對象:本市公私立各國民小學教師。

(三) 研習方式:採線上研習。開設本次研習專用之google classroom教室,並使用Meet平台進行線上同步授課,參與線上研習教師需加入該課程,並另配合不定時線上點名及 完成線上作業繳交,以利核實發放研習時數。

(四) 報名方式:參與本次研習,除於「桃園市教育發展資源入 口網」報名外,另需填寫報名資料表單(https://forms.gle/i3i4rDzzkZUTeWmA8),以利classroom教室邀請及研習相關訊息聯繫,如未填寫表單則將不予錄取。

(五) 報名人數上限:240名。

(六) 報名日期:自本計畫公告後至111年1月22日(星期六)下 午4時止(倘報名人數額滿,則提前關閉報名網站)。請至桃園市教育發展資源入口網報名,並請各校自行推派參與研習教師,如有疑問請電洽光明國小教務處(電話:3127066分機210)。

四、 依據「桃園市市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職員參加本土語言能力認證獎勵計畫」暨「桃園市市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本土語言能力認證獎勵要點」給予教師禮券及行政敘獎,通過基礎級、初級者,每名新臺幣一千元整禮券、敘嘉獎1次;通過中級者,每名新臺幣三千元整禮券、敘嘉獎2次;通過中高級以上者,每名新臺幣五千元整禮券、記功1次。通過中高級認證且實際授課教師另訂有相關敘獎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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