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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學組長何順生 - 公告轉發 | 2022-01-21 | 點閱數: 217

一、 依據本局111年1月19日桃教小字第1110004819號函續辦。

二、 旨揭活動訊息摘錄如下(詳如實施計畫):

(一) 研習日期:110年2月8日(星期二)至同年月12日(星期六)。

(二) 參加對象(符合以下其中一項資格即可):

1、 持有91年教育部(或本市97年委託教育部辦理)閩南語教學支援工作人員證書,仍有意願再進修取得本市再次檢核認證資格者。

2、 持有教育部中高級閩南語能力認證證書者。

3、 就讀於國內大專院校開設之「臺灣語文學系研究所」, 持有該校(所)畢業證書或結業證書者。

4、 本市公私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含公立幼兒園)退休教師,91年在職期間,參加閩南語相關研習72小時以上證明者。

5、 成功大學臺灣語文測驗中心所核發之臺語能力中高級證書。

(三) 報名方式及時間:即日起至111年1月26日(星期三)止, 以郵寄方式報名。

(四) 報名人數上限:50名(額滿即截止)。

(五) 公告資格審查結果及會議室聯結網址:111年2月7日(星 期一)前於桃園市大竹國小(網址:http://www.dces.tyc.edu.tw/) →宣導研習→公告資格審查後錄取名單及線上專業培訓課程google-meet會議室聯結網址。

(六) 培訓方式:研習採線上直播授課,參與人員務必同步線上參與,線上點名未到及未即時繳交線上作業,無法給予時數,學員不得異議。

(七) 認證辦法:認證工作分二階段進行,二階段均合格者,由本局核予認證合格證書。

1、 第一階段:報名資格審查。

2、 第二階段:通過第一階段資格審查合格之人員,均須參加本局安排之36小時線上專業培訓課程,且線上筆試、 線上展演成績平均達80分者為合格。

三、 本案參加人員以設籍或現居本市者優先錄取,請各校惠允核予有課務教師或教學支援工作人員公假登記參加。

四、 檢附本市110學年度國民中小學本土語文(閩南語)教學支援工作人員進階認證計畫1份或請至本局(https://www.tyc.edu.tw/)訊息公告─最新消息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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