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 依「全民國防教育法」、「全民防衛動員準備法」、「各級學校全民國防教育課程內容及實施辦法」及「各級學校推動全民國防教育實施計畫」等規定暨教育部111年3月2日臺教學(六)字第1112801135號函辦理。 |
二、 | 為鼓勵本市國民中小學教師發揮創意與教學專業知能,甄集優良課程教案,發掘具全民國防教育教學熱忱及專業的國民中小學教師,爰辦理旨揭教案甄選,以推動及落實國民中小學教育階段之全民國防教育。 |
三、 | 旨揭教案甄選說明如下(實施計畫詳如附件): |
(一) | 甄選對象: |
1、 | 公、私立國民中學及國民小學現職教師,含協同教學之教育人員、代理教師、兼代課教師或實習教師。 |
2、 | 每件教案至多3名教師參與且須任職於本市學校。 |
(二) | 收件方式:請於111年6月30日(星期四)前,逕送本局薦報教案。 |
(三) | 評選方式:由教育部召開決選會議進行評選,擇優選出入選教案。 |
(四) | 獎勵: |
1、 | 獎項:預計入選22名。 |
2、 | 獲選人員: |
(1) | 頒贈入選教案教師每人教育部獎狀乙幀,並由教育部函請任職學校敘獎。 |
(2) | 每件教案覈實核予稿費最高新臺幣1萬元。 |
四、 | 請學校鼓勵教師踴躍參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