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依據國家教育研究院111年4月1日教研課字第1111100383號函辦理。
二、 國家教育研究院為順利推動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綱研發及 推展相關工作(含基地學校課綱實踐協作與研究發展、培力 增能資源研發、課程轉化、教學及評量發展、課程執行、宣 傳回饋等),國家教育研究需商借普通型高中、技術型高中及國民中小學教師各1名,除完成前述工作外,更需借重教師專長及學校實務經驗 ,協助推動課程發展所需之各項跨領域、跨階段之連結與協作事項,更期教師能於返校後協助課程推動相關配套措施。
三、 請參閱國家教育研究院商借教師之需求說明,於111年4月22日(星期五)前擇優推薦教師人選並填寫「國家教育研究院 商借教師推薦表」(如附件)後函送國家教育研究院,後續將由國家教育研究院依上述原則,組成小組進行審查遴選。
四、 本案如有疑義請逕洽聯絡人資訊如下:
(一) 聯絡人:顏淑娟。
(二) 聯絡電話:(02)7740-7201。
(三) 電子信箱:ak3466@mail.naer.edu.tw。
五、 檢附「國家教育研究院商借教師至本院服務需求說明」(附件1、附件2及附件3)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