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 依據桃園市110年藝術教育貢獻獎評選實施計畫辦理。 |
二、 | 本案為鼓勵並推薦本市對藝術教育具有貢獻及服務績效之團體與個人踴躍送件,獎勵其對藝術教育卓越貢獻,藉以鼓勵國人推廣藝術教育,並促進民間資源對藝術教育業務推動。 |
三、 | 請欲報名者於110年5月31日(星期一)前(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將推薦表及佐證資料紙本一式2份郵寄或親送至桃園市立慈文國民中學學務處訓育組林沛蓁組長收(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中正路835號,電話:03-3269340分機311),電子檔請寄至信箱trainteach@twjh.tyc.edu.tw,信封請註明參加「桃園市110年藝術教育貢獻獎」評選。 |
四、 | 旨揭評選實施計畫及推薦表,請逕至本局最新消息下載(網址:https://www.tyc.edu.tw/home.jsp?id=5&parentpath=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