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依據本局110年12月16日桃教小字第1100115013號函暨本市新屋區新屋國民小學111年6月8日屋小教字第1110003845號函辦理。
二、 旨揭活動訊息摘錄如下(詳如計畫):
(一) 研習日期及方式:111年7月11日(星期一)至同年7月13日(星期三),採線上研習方式辦理。
(二) 參加對象:符合下列二項條件之一者:
1、 持有本市教學支援工作人員認證合格證書。
2、 持有91年教育部(或本市97年委託教育部辦理)客家語教學支援工作人員證書。。
(三) 報名方式及時間:採郵寄報名方式辦理,請填妥報名表及檢附相關資料,於111年6月27日(星期一)前以掛號郵寄至本市新屋國小教務處(地址:332750桃園市新屋區中正號196號)。
(四) 報名人數及錄取名單:本案錄取50名(錄取順序以郵戳為憑,額滿即截止),錄取名單於111年6月29日(星期三)前公告於新屋國小網站。
三、 本案參加人員請貴校惠允核予公假登記。
四、 檢附本市110學年度國民中小學本土語文(客家語文)教學支援工作人員線上回流研習計畫1份或請至本局(https://www.tyc.edu.tw/)訊息公告─最新消息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