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 依據本局110年1月29日桃教終字第1100007811號函續辦。 |
二、 | 旨案為推廣閩南語字音字形學習風氣,培養全國語文競賽優秀選手。推廣研習營相關事項如下: |
(一) | 辦理期程:110年3月6日至5月29日,每週星期六上午09:00~12:00(共12次研習,詳細時間請參考課程規畫表列時間)。 |
(二) | 參加對象:總計60人(依報名先後為序,額滿為止) |
1、 | 閩南語教學支援教師 。 |
2、 | 中小學學校教師。 |
3、 | 高中、國中、國小學生。 |
(三) | 研習地點:新街國小信義樓社會教室(2)、(3)。 |
(四) | 報名時間:即日起至3月5日止(依寄件先後時間,額滿為止)。 |
(五) | 報名方式: |
1、 | 教師及支援教師,請逕上桃園市教師研習系統報名。 |
2、 | 學生組請將填妥報名表以電郵寄至a314@cyes.tyc.edu.tw 。 |
3、 | 報名後,請加范䕒云老師的LINE:toto1050726,將成立研習群組,以便連繫。如有任何問題請洽新街國小范䕒云老師,手機0981065012。 |
(六) | 參加本推廣研習營之學員、帶隊教師(指導教師)、工作人員及講師,本局同意活動期間核予公(差)假登記,惟若當日已領講師費者,不得再請領差旅費,亦不得申請補休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