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0年4月21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100043276號函辦理。 |
二、 | 本案以臺灣歷史上具代表性貢獻人物生命故事,透過創意和美學的文案及教具提供教師教學媒材,並培養學生對於在地價值的認同。 |
三、 | 旨揭計畫網站提供電子資源供教師使用,並提供實體教具供教師申請。本梯次教具申請期程即日起至110年5月9日止開放藝術領域、科學領域及社會領域共12位人物之教具供教師申請,後續陸續推出各領域相關人物。 |
四、 | 宣傳文宣及計畫說明詳如附件,後續辦理工作坊等推廣活動,相關資訊將公告於本計畫網站(https://taiwan.k12ea.gov.tw/)。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