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依據教育部「實踐藝術教學研究中程計畫」之111年度「視覺藝術學習共同經驗建構推展活動教師研習」及屏大人文字第1113200527號辦理。
二、 參加對象:本市國民小學藝術教師。
三、 地點:同安國小(桃園市桃園區同德十一街48號)。
四、 內容與時間,詳如附件,報名時間至111.11.30日(三)止。 (一)場次一:紙材立體造形研習,時間111.12.3(六) ,請至桃園市教育發展資源入口網報名,承辦單位:同安國小,活動編號 E00014-221000003。 (二)場次二:版畫研習,時間111.12.24(六),請至桃園市教育發展資源入口網報名,承辦單位:同安國小,活動編號 E00014-221000004。
五、 敬請同意貴校所屬教師按計畫時程給予研習公假前往,各場次核予研習時數6小時,全程參與者核予研習時數12小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