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依桃園市政府教育局111年10月27日桃教小字第11100944831號函及本校111年12月1日永小教字第1110007571號函辦理。
二、 辦理時間及地點
(一) 辦理時間:112年2月1、2、3日
(二) 辦理地點:花蓮縣、台東縣、屏東縣…等。
三、 活動對象:本市國中小教師(30名)(教師參加旨揭研習期間,經學校同意後在不支領代課鐘點費原則下核予公假登記)
四、 報名方式:因第一階段報名後尚有少數名額,開放第二階段報名,各校不限人數
(一) 報名時間:自12月15日8:00起至12月16日15:00止
(二) 報名方式:先傳真(4863004)報名表,待主辦單位通知錄取後,3日內至本校繳交費用,逾期未繳費視同放棄,主辦單位確認繳費完成後,請至桃園市教師研習系統報名(承辦學校:永安國小)。
五、 計畫詳如附件
六、 活動費用: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部份費用,參加教師每人繳交新臺幣3,000元。
七、 本案聯絡人:永安國小鍾秀金老師(4862224#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