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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學組長何順生 - 公告轉發 | 2023-01-15 | 點閱數: 157

一、 申請時間:即日起至112年10月31日前申請。

二、 申請原則:

(一) 以各校支會為申請單位。

(二) 112年度同間學校以申請一次為限。

三、 請將申請表以傳真方式送至本會審定(傳真後請電話確認),待排定時間後,再請支會學校至桃園市教育發展資源入口網登錄研習。

四、 申請表(如附件),或上本會網站(teu.org.tw)之「文件下載區」→「必要性會務研習申請表」→下載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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