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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務組長陳雅婷 - 公告轉發 | 2023-02-21 | 點閱數: 156

行政院業發布恢復實施金門、馬祖與大陸地區間之客運船舶往來,並以金門、馬祖地區之民眾及陸配等為限,自112年2月7日生效。

詳如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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