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為提升大園區在籍國中小學生書法寫作與藝文風氣,本校辦理大園區陳康盃第7屆國民中小學書法比賽。
二、 參加對象及分組:
(一) 資格:桃園市大園區在籍國民中小學學生。
(二) 分組:國小三年級組、四年級組 、五年級組、六年級組、國中組(以上均不含補校學生)
三、 初賽:收件至4月7日前自行送件,送件學生致贈宣導品一份,評審遴選優秀學生作品參加決賽,4月14日前公告參加決賽學生。
四、 作品規格:
(一) 書寫內容:初賽請依公告題目書寫。
(二) 作品規格:畫格宣紙28字,直式落款年級、姓名。長67公分寬34公分,字體不拘。須加落款(不可呈現學校名稱),不用裱褙,作品背後右下角須浮貼作品標籤紙(如附件)。
(三) 初賽收件日期:即日起至4月7日止,以郵戳憑,逾時恕不受理。
(四) 初賽收件地點:33752桃園市大園區建國八村151號,陳康國民小學總務處,信封請註明「陳康盃書法比賽作品」,電話:(03)3811092—510 劉鴻志。
五、 決賽日期:
(一) 112年4月26日星期三 13:30。
(二) 地點:陳康國小禮堂及書法教室。
六、 決賽流程:
(一) 13:00~13:30決賽學生報到
(二) 13:30~14:20決賽
(三) 本比賽不舉辦頒獎典禮,比賽成績另行公告,並通知獲獎同學領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