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 依據桃園市112年度智慧學校數位學堂實施計畫辦理。 |
二、 | 旨揭計畫屬競爭型計畫,鼓勵各校常態性及系統化運用資通訊設備系統輔助教學,發展智慧學習教室創新教學模式,補助項目為觸控液晶顯示器(含開合式黑(白)板)。 |
三、 | 相關事宜說明如下: |
(一) | 申請對象:本市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 |
(二) | 申請日期:有意申請旨揭計畫之學校,請於112年4月28日(星期五)前(郵戳為憑),將申請計畫書1份紙本(含申請書及附件電子檔光碟pdf及word檔各1份),函報本局辦理。 |
(三) | 計畫審查:本局將依所提計畫內容進行審查,再視審查結果核定補助學校校數及經費。 |
四、 | 檢送實施計畫及申請計畫書(格式)各1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