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 依據本市112年度推動科學教育計畫暨桃園市中壢區大崙國民小學112年4月25日崙小輔字第1120002586號函辦理。 |
二、 | 旨案係透過科學教室,以寓教於樂的方式,讓學生體會並學習科學原理,並經由多元化課程接觸,使學生從動手實驗過程中,培養學生創造性思考、解決問題的科學素養。 |
三、 | 計畫內容摘要如次: |
(一) | 申請單位:本市各國民中小學每校以申辦一班科學教室為原則。 |
(二) | 辦理對象:本市國民中小學學生,人數以20至30人為原則。 |
(三) | 活動方式: |
1、 | 辦理時間:每班15小時,自核定後至112年9月30日前完成辦理。 |
2、 | 實施方式:採課堂或室外教學。 |
3、 | 時間場地:由各辦理學校擇定適當時間且適當設備之場所。 |
(四) | 申辦方式: |
1、 | 申請辦理科學教室之國中小學校請自即日起至5月10日止,擬妥實施計畫及經費概算表(附件一)逕寄大崙國小(收件人,輔導室温主任,地址:桃園市中壢區月眉里15鄰崇德路139號)彙辦。 |
2、 | 核定名單將於112年5月31日前公布於本市推動科學教育網站(http://create.csps.tyc.edu.tw)。 |
3、 | 補助經費及項目:詳實施計畫。 |
(五) | 注意事項: |
1、 | 本計畫科學教室不得委託民間單位辦理,違者取消核定資格與往後申請資格。 |
2、 | 本案申請核定優先順序如下: |
(1) | 聘請校內、外參加本市科學教室種子教師培訓計畫結訓教師擔任講師。 |
(2) | 聘請自然領域學有專精之授課講師並檢附相關學經歷或優良事蹟者。 |
3、 | 核定通過之學校執行本計畫時,請務必依審核通過計畫之課程內容執行,於112年9月底前辦理完畢,並於112年10月20日前檢據核銷並繳交成果報告。 |
四、 | 本案如有疑義,請逕洽大崙國小,温主任(4983424分機6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