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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學組長何順生 - 公告轉發 | 2023-05-23 | 點閱數: 242
一、 依據「112年度中央對直轄市及縣市政府一般教育補助款考核項目」辦理及本局112年4月26日桃教小字第1120035952號函續辦。
二、 依「112年度中央對直轄市及縣市政府一般教育補助款考核項目」推動人權、兒童權利公約計畫評鑑細項,修正本市「112學年度學校課程計畫」撰寫表件6-3,人權教育議題增加包含兒童權利公約,請貴校依表件內容進行課程規劃。
三、 檢附本市「112學年度學校課程計畫」撰寫表件6-3融入之議題內容重點修正檔案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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