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 依據本局112年5月12日桃教小字第1120043473號函辦理。 |
二、 | 旨揭活動訊息摘錄如下(詳如計畫): |
(一) | 研習日期:111年7月5日(星期三)至同年7月7日(星期五)。 |
(二) | 研習地點:新屋區新屋國小第二會議室(桃園市新屋區中正號196號)。 |
(三) | 報名資格: |
1、 | 持有本市教學支援工作人員認證合格證書。 |
2、 | 持有91年教育部(或本市97年委託教育部辦理)客家語教學支援工作人員證書。 |
(四) | 報名方式及時間:採郵寄報名方式辦理,請填妥回流進修報名表及檢附教學支援工作人員認證合格證書影本、身份證影本等相關資料,並於112年6月9日(星期五)前以掛號郵寄至本市新屋區新屋國小教務處(地址:332750桃園市新屋區中正號196號)。 |
三、 | 報名人數及錄取名單:本案錄取50名(錄取順序以郵戳為憑,額滿即截止),錄取名單於112年6月13日(星期二)前公告於新屋區新屋國小網站。 |
四、 | 本案參加人員請貴校惠允核予公假登記。 |
五、 | 檢附「桃園市111學年度國民中小學本土語文(客語文)教學支援工作人員回流研習計畫」1份或請至本局(https://www.tyc.edu.tw/)訊息公告-最新消息下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