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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 訪客 - 公告轉發 | 2021-02-22 | 點閱數: 327
一、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0年2月3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100015052號函及本局110年2月5日召開之「109學年度第2學期各級學校學生學年假期暨行事曆修正研商會議」決議事項辦理。
二、 考量國際疫情持續嚴峻,為確保開學前校園環境衛生安全、完備防疫作業與環境清潔消毒,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決定將高級中等以下學校109學年度第2學期延後4天至2月22日(星期一)開學,因此該學期最後上課日延至7月2日(星期五)辦理,休業式併於最後上課日舉行,暑假配合調整為7月3日至8月29日,公立幼兒園比照辦理。
三、 考量原訂2月20日補課日已包含於延長寒假期間,爰該補課日予以取消。至學校行政人員於本年2月20日補班,係因2月10日小年夜彈性放假,爰學校行政人員於2月20日仍應補班。
四、 為配合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開學延後之決定,學校及幼兒園應調整行事曆開學日及休業式日程,其餘有關高中國中國小畢業典禮、藝才班鑑定、體育班考試、新生報到等既定辦理日期,均維持不變,俾親師生有所調適,恆定行事規律。
五、 109學年度第2學期休業式日期調整至7月2日,本市代理教師聘期係至7月2日止,無需延長;倘各校有實際需求,請專案函報本局申請延長聘期。
六、 110年度四技二專暨二技統一入學測驗(5月1日至2日)及國中教育會考(5月15日至16日)考試日程不變、考試範圍將配合調整,範圍將另行公告;另大學指考考試日程調整,原訂7月1日至3日延後至7月3日至5日辦理,考試範圍不變。
七、 請各校於開學兩週內,應持續實施衛教宣導(可查詢教育部學校衛生資訊網https://cpd.moe.gov.tw/),學生進入校園須量測體溫,並請家長主動關心學生健康,出門前量測體溫。
八、 檢附本市109學年度第2學期各級學校學生學年假期暨行事曆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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