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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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文者:桃園市大園區五權國民小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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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13年2月29日 |
發文字號: | 桃教中字第1130018124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附件: | 如說明十 (376735100E_1130018124_ATTACH1.png) |
主旨: | 轉知國家華語測驗推動工作委員會辦理「華語文能力測驗」113年4月正式考試一案,協請公告周知並鼓勵踴躍報考,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國家華語測驗推動工作委員會(以下簡稱華測會)113年2月26日華測字第1132000033號函辦理。 |
二、 | 報名時程:113年2月26日(星期一)至3月19日(星期二)止,報名截止日後,若有剩餘名額,將開放追加報名至3月22日止。 |
三、 | 測驗日期:4月13日(星期六)。 |
四、 | 測驗項目:聽讀測驗:電腦化適性測驗。 |
五、 | 測驗地點: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國立臺北教育大學、國立臺灣大學、中國文化大學推廣教育部、德明財經科技大學、中原大學、新竹市光復高中、東海大學、國立臺中教育大學、國立成功大學、文藻外語大學,共11所考試中心。 |
六、 | 測驗費用:新臺幣2,000元。 |
七、 | 優惠訊息:為華測會策略聯盟單位,所屬外籍人士可享九折優惠。 |
八、 | 報名網址:https://reg.sc-top.org.tw/。 |
九、 | 線上模擬測驗:https://tocfl.edu.tw/index.php/exam/test/page/19。 |
十、 | 檢附旨揭測驗電子文宣1份。 |
正本: | 本市公私立各級學校(含大專院校、高中職、公私立國中小) |
副本: | 桃園市政府婦幼發展局(新住民事務科) (含附件) 、本局高級中等教育科 (含附件) 、本局國小教育科 (含附件) 、本局終身學習科 (含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