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訪客 - 公告轉發 | 2021-07-01 | 點閱數: 256
一、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0年6月24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100055855號函辦理。
二、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為協助教學現場能充分理解彈性學習課程之理念、精神,以及可行作法,進而具體落實所規劃發展之課程,特訂旨揭說明,請貴校據以落實彈性學習課程規劃與發展,俾維護學生受教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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