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申請時間:即日起至112年10月31日前申請。
二、 申請原則:
(一) 以各校支會為申請單位。
(二) 112年度同間學校以申請一次為限。
三、 請將申請表以傳真方式送至本會審定(傳真後請電話確認),待排定時間後,再請支會學校至桃園市教育發展資源入口網登錄研習。
四、 申請表(如附件),或上本會網站(teu.org.tw)之「文件下載區」→「必要性會務研習申請表」→下載使用。
link to https://eval.tdes.tyc.edu.tw/index.aspx \參考資料
撰寫說明
市府課程計畫網站
何嘉仁113課程計劃
康軒113學年度課程計畫
南一113學年度課程計畫
翰林113學年度課程計畫
真平113學年度閩客語
link to https://jen-pin.com.tw/news_intro.php?id=135 \113課程計畫編寫名單
113教科書版本
各領域空白範例表格(開啟後請另存)
3-2法律議題空白表
6-3融入議題
113年度行事曆(課程計畫用,開啟後請另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