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函 |
地址:33001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4、15樓 承辦人:候用校長 羅麗萍 電話:(03)3322101#7599 電子信箱:twtin05@ms.tyc.edu.tw |
受文者:桃園市大園區五權國民小學
|
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13年4月25日 |
發文字號: | 桃教中字第1130037895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附件: | 如說明四 (376735100E_1130037895_ATTACH1.pdf、376735100E_1130037895_ATTACH2.pdf) |
主旨: | 有關國立臺灣師範大學(以下稱臺師大)數學教育中心辦理「第五期數學活動師講師培訓工作坊」資料,請貴校協助公告並轉知相關教師報名參加,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臺師大113年4月22日師大數學中字第1131010908號函辦理。 |
二、 | 旨案研習相關資訊臚列如下: |
(一) | 報名資格: |
1、 | 模組設計者(曾設計奠基、奠基進教室、109素養包、21世紀素養包或微課程模組教案其中之一項)。 |
2、 | 教學影片教師(曾拍攝過中心教學影片者)。 |
3、 | 講師(曾為1到4期活動師講師、109素養包準講師或21世紀素養包準講師其中之一項)。 |
4、 | 實際參加過第五期活動師培訓並曾申請過教學實作者。 |
(二) | 名額:分為國小中年級組、國小高年級、國中組三組,每組最多開兩班,每班以28名為原則,並視報名情況調整。 |
(三) | 研習時間:113年5月4日(星期六) 及5月5日(星期日)上午9時至下午4時20分 |
(四) | 研習地點:臺中市東光國小(406臺中市北屯區東光路926號)。 |
(五) | 報名方式:請於113年4月25日(星期四)中午12時前至以下網址(https://forms.gle/NpJRaZEarg4sZEWy5)填寫報名表,逾期恕不受理。 |
(六) | 費用:本次活動不收取任何費用,有提供午餐,其他保險費、住宿及交通費請自理。 |
(七) | 證書及參與證明: |
1、 | 符合上述資格的數學教師,參加本校數學教育中心舉辦的「數學活動師講師」培訓工作坊,並完成所有課程內容(需上滿該組別每一模組課程)取得認證合格者,頒發該組別「第五期數學活動師講師」證書。 |
2、 | 為確保培訓品質,若其中未上滿該期模組課程2/3時數者,可繼續旁聽研習課程,但不給予第五期數學活動師講師證書。 |
3、 | 取得「第五期數學活動師講師」資格者,方可擔任第五期活動師培訓講師,並可申請辦理「數學奠基進教室教學實作」。 |
(八) | 其他相關資訊及動態可至臺師大數學教育中心網站(https://www.ime.ntnu.edu.tw/)。 |
(九) | 因應COVID-19疫情,請報名參與活動者全程佩帶口罩並遵守防疫相關規定。 |
三、 | 請學校本權責核予參加教師公假登記。 |
四、 | 檢附來文及工作坊課表各1份。 |
正本: | 本市各市立國中小(桃園市蘆竹區五福國民小學籌備處除外) |
副本: | 本局國小教育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