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依據新北市政府教育局110年11月4日新北教研資字第1102106961號函辦理。
二、 旨揭展覽會辦理時間如下:
(一) 評審委員共識會議:111年3月11日(星期五)下午2時。
(二) 初審:
1、 線上審查時間:111年3月15日(星期二)至3月28日(星期一)。
2、 初審成績確認會議:111年3月30日(星期三)下午2時。
(三) 安全審查:
1、 安全審查共識會議:111年4月15日(星期五)中午12時30分至下午1時30分止。
2、 安全審查時間:111年4月15日(星期五)下午1時30分起。
(四) 複審:
1、 評審會議:111年4月16日(星期六)上午8時。
2、 複審詢答時間:111年4月16日(星期六)上午9時起至4月17日(星期日)完成評審止。
3、 複審成績確認會議:111年4月17日(星期日)下午1時30分起至完成確認止。
三、 科別如下:
(一) 高級中等學校組:
1、 數學科。
2、 物理與天文學科。
3、 化學科。
4、 地球與行星科學科。
5、 動物與醫學學科(含微生物、生物化學、分子生物)。
6、 植物學科(含微生物、生物化學、分子生物)。
7、 農業與食品學科。
8、 工程學科(一)(含電子、電機、機械)。
9、 工程學科(二)(含材料、能源、化工、土木)。
10、 電腦與資訊學科。
11、 環境學科(含衛工、環工、環境管理)。
12、 行為與社會科學科。
(二) 國中組、國小組(國民小學四、五、六年級學生參加):
1、 數學科。
2、 物理科。
3、 化學科。
4、 生物科。
5、 地球科學科。
6、 生活與應用科學科(一)(含機電與資訊)。
7、 生活與應用科學科(二)(含環保與民生)。
四、 請貴校依上開科別推薦評審,並於110年11月30日(星期二)前,依「新北市110學年度中小學科學展覽會評審委員推薦名單(縣市政府)」或「新北市110學年度中小學科學展覽會評審委員推薦名單(大專院校)」格式填寫後函復本局,正式委員名單由新北市政府教育局另函通知本屆委員後續相關聘任事宜,未獲聘委員恕不另案通知。
五、 檢附「新北市110學年度中小學科學展覽會評審委員推薦名單(縣市政府)」及「新北市110學年度中小學科學展覽會評審委員推薦名單(大專院校)」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