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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學組長何順生 - 公告轉發 | 2021-11-09 | 點閱數: 209

一、 依據本府就業職訓服務處110年7月28日桃就給字第1100024527號函及本局110年8月2日桃教高字第1100066048號函(計達)辦理。

二、 為協助疫情期間旨揭人員之生計及停課不停學部分學生之需求,將專案進行媒合,加速行政流程及簡化作業,本專案辦理方式,說明如下:

(一) 確認學校資格: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行政院所屬中央及地方機關代碼表(https:// ecpa. dgpa. gov. tw/Organ#Detail11)中具代碼之單位,皆符合用人單位資格;如學校未具前開代碼,可由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提出申請。

(二) 請貴校檢具以下資料,依旨揭計畫規定向本府就業職訓服務處(以下簡稱就服處)申請:

1、 公部門用人工作機會申請表:請於「人員所需基本條件」欄位註明「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鐘點教師專案」。

2、 欲協助上工之鐘點教師清冊(含姓名、身分證統一編號、行動電話及email)。

(三) 請確認欲協助上工之鐘點教師數應與所開發之工作機會數相同,俾利完成專案媒合。

(四) 經就服處函復核定工作機會後,請貴校依限回復相關表單。

三、 本計畫用人單位所需人力實屬職缺性質,爰進用人員仍應納入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以下簡稱身權法)第38條定額進用之員工總人數及身心障礙者計算範圍。

四、 涉及本案如需新增保險證號說明及辦理方式如下:

(一) 申請旨案人數若已於原單位保險證號投保勞保者,則需向勞保局增設新保險證號辦理投保旨案人員勞保,若同時於同機關不同勞保證號投保者會增加校內員工總人數,務請留意身權法第38條之規定。

(二) 有關新增設保險證號需填具投保單位投保申請書(勞保、健保及勞退3合1表格)(需註明旨案計畫名稱)1式2份並請參閱填表說明辦理;相關表件及範例說明請詳網址https://www.bli.gov.tw/0009832.html或勞動部勞工保險局/便民服務/勞工保險相關書表/承保業務所需表格/單位新成立類/投保單位投保申請書及加保申報表(勞保、健保及勞退3合1表格),如有疑問請電洽勞工保險局02-23961266 。

五、 如有相關詢問事項請洽本局秘書室蔡宗宏先生,電話03-3322101分機7531或本府就業服務處認定給付課王思云小姐或葉思瑜小姐,電話03-3322101分機8015。

保單位投保申請書(勞保、健保及勞退3合1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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