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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學組長何順生 - 公告轉發 | 2021-12-02 | 點閱數: 232

一、 依據原住民族委員會110年11月24日原民綜字第1100069966號函辦理。

二、 為原住民族委員會業依99年部落調查結果之基礎,並經徵詢各族代表及地方政府意見,彙整公告111年度放假日期,本次公告新增之便民措施如下:

(一) 歲時祭儀放假日一律採用「一定期間」的形式,便利族人彈性選擇放假日期。

(二) 具原住民身分者得從本人、父母或原住民配偶所屬民族之歲時祭儀放假日中,任擇一日放假。

(三) 特別於公告中明定,只需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等原住民族別身分證明,就能向雇主或學校辦理放假一日,無需其他證明文件。

三、 「歲時祭儀常見問題集」增列問題15,歲時祭儀若逢國定假日及其補假日,得於前1個上班日或後1個上班日,擇1日補假。

四、 茲重申原住民族歲時祭儀放假之權利,請確實落實,並主動關懷及詢問單位原住民同仁請休歲時祭儀假之情形。相關資訊公開於原住民族委員會全球行政資訊網「歲時祭儀專區」(網址:https://www.cip.gov.tw/),歡迎自行下載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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