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 依據基隆市政府111年9月21日基府教特參字第1110244067A號函辦理。 |
二、 | 旨案申請時間: |
(一) | 第一次期中招生:111年10月1日至10月15日,申請對象設籍於台澎金馬之6-9年級學生。 |
(二) | 第二次期中招生:112年1月2日至1月15日,申請對象為設籍於台澎金馬之6-8年級學生。 |
(三) | 年度招生:112年5月1日至5月20日,申請對象為設籍於台澎金馬之5-8年級學生。 |
(四) | 請將相關資料備齊並逕寄至本市中山高中國中部大德分校慈輝班(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候)。 |
三、 | 旨案招生資格:輔導對象為義務教育階段學生,因家庭遭遇變故而中途輟學,經追蹤輔導返校而無法適應就學環境或因家庭功能不彰而有中輟之虞,經家長或監護人同意接受輔導就讀者,並經本市復學輔導就讀小組審查符合資格。 |
四、 | 如有疑義,請洽基隆市慈輝班,連絡電話:(02)2424-2802分機4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