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 依據家防中心112年3月8日桃家防字第1120004862號函辦理。 |
二、 | 為增進學校單位對目睹家暴兒少之認識,並提升相關輔導專業知能,請貴校(園)轉知相關單位評估派員出席訓練課程,並同意准予公(差)假前往。 |
三、 | 本案報名事項請至全國教師在職進修資訊網(https://www1.inservice.edu.tw),課程若有相關聯繫事宜,請逕洽大心協會承辦人涂蕙馨社工員,電話:(03)331-2995。 |
四、 | 本案同步公告於本局網站-最新消息(https://reurl.cc/AddLA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