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 依據教育部112年4月28日臺教師(一)字第1120042577號函辦理。 |
二、 | 教育部為因應十二年國教課綱之實施,設計提供符合學生的身心發展與呼應新課綱的學習活動且為做為規劃美感教育活動時有所依據,委請國家教育研究院編寫《素養導向美感學習活動設計與實施參考指引》簡稱《美感學習指引》。 |
三、 | 《美感學習指引》套書(二)(19冊),係納入以美感學習模組,結合藝文/科技場館與社區生活空間之案例,爰為引領教師能靈活運用《美感學習指引》融入學校本位課程中,辦理2場次實務教學工作坊,邀請各教育階段各領域教師報名參加,透過工作坊活動。 |
四、 | 工作坊相關資訊如下: |
(一) | 時間及地點: |
1、 | 第一場: |
(1) | 時間:112年5月22日(星期一)。 |
(2) | 地點:奇美博物館(臺南市仁德區文華路二段66號)。 |
2、 | 第二場: |
(1) | 時間:112年5月31日(星期三) |
(2) | 地點:國立故宮博物院南部院區(嘉義縣太保市故宮大道888號)。 |
(二) | 參與人員:高級中等學校、國民中學、國民小學之各領域教師。 |
(三) | 進行方式:專題課程、場域學習、分組討論暨報告及綜合座談。 |
(四) | 報名方式:請欲參與學員於112年5月4日至5月7日期間,至亞太地區美感教育研究室臉書(https://www.facebook.com/apoae2014)了解活動以及報名。 |
五、 | 本局同意市立學校教師參加旨揭工作坊期間課務自理,經學校同意後核予公(差)假;請私立學校本權責核予參加教師公(差)假。 |
六、 | 若有相關疑問,請逕洽國家教育研究院呂小姐,電話:02-77407237。 |
七、 | 檢附實施計畫及海報各1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