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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學組長何順生 - 本校訊息 | 2024-05-19 | 點閱數: 74

依據本局113年2月7日桃教終字第1130012595號函(諒達)及花蓮縣政府113年5月8日教終字第1130089472號函辦理。

國小學生組、小學教師組及社會組:由各區公所負責統一報名

(一)國小學生組、中小學教師組、社會組(以上各項目);國中學生組與高中學生組(演 說、情境式演說、朗讀及作文項目),由各項複賽優勝選手參賽。規劃如下: 113 年 9 月 21 日(星期六)假興國國小舉辦演說、情境式演說及書寫項目決賽、 新明國小舉辦朗讀項目決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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