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 旨揭報名日期為110年4月12日至6月11日,第一梯次認證日期為9月4日(星期六),第二梯次認證日期為9月12日(星期日);報名方式請搜尋「110年度客語能力初級認證」(https://reurl.cc/kVNDpr)。 |
二、 | 本局訂有「110年桃園市政府客家事務局鼓勵團體報考客語能力認證實施計畫」,補助團體報名費、車資及餐費等費用;另訂有「桃園市客語能力認證團體報名獎勵計畫」,分為「報名人數競賽」及「通過認證獎 」兩種獎勵機制,各組分別最高可獲得新臺幣(以下同)8,000元及10,000元禮券。 |
三、 | 再依本局「鼓勵民眾參加客語能力認證補助作業要點」規定 略以「設籍桃園市民眾報考初級認證合格者,即可申請1,000元獎勵金」;以及「本府鼓勵所屬機關學校及事業機構員工提升客語能力作業要點」規定,本府員工參加客語能力初級認證得公假或補休,通過者可申請1,000元禮券及敘獎。 |
四、 | 以上相關獎勵金(市民合格獎勵金及員工合格禮券)不得重 複申請。 |
五、 | 檢附旨揭文宣電子檔,實體文宣另寄,相關資訊可至桃園市政府客家事務局網站/最新消息(https://reurl.cc/5oR4Aq)查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