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訪客 - 公告轉發 | 2021-06-17 | 點閱數: 259
一、 依據本局109年12月17日桃教小字第10901154421號函暨110年5月14日桃教小字第1100044007號函續辦。
二、 旨揭活動訊息摘錄如下(詳如實施計畫):
(一) 研習日期:110年7月5日(星期一)至同年月9日(星期五)。
(二) 參加對象(符合以下其中一項資格即可):
1、 持有91年教育部(或本市97年委託教育部辦理)閩南語教學支援工作人員證書,仍有意願再進修取得本市再次檢核認證資格者。(依據國民教育法第11條第五項中華民國91年6月30日前,依教育部規定辦理之檢核及培訓成績及格者,具有第一項擔任教學支援工作之資格)。
2、 持有教育部中高級閩南語能力認證證書者。
3、 就讀於國內大專院校開設之「台灣語文學系研究所」,持有該校(所)畢業證書或結業證書者。
4、 本市公私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含公立幼兒園)退休教師,91年在職期間,參加閩南語相關研習72小時以上證明者。
5、 成功大學台灣語文測驗中心所核發之台語能力中高級證書。
(三) 報名方式及時間:即日起至110年6月25日(星期五)止,以郵寄方式報名。
(四) 報名人數上限:50名(額滿即截止)。
(五) 公告資格審查結果及會議室聯結網址:110年6月30日(星期三 )於大竹國小首頁公告資格審查後錄取名單及線上專業培訓課程google-meeting會議室聯結網址。
(六) 培訓方式:研習採線上直播授課,參與人員務必同步線上參與,線上點名未到及未即時繳交線上作業,無法給予時數,學員不得異議。
(七) 認證辦法:認證工作分二階段進行,二階段均合格者,由本局核予認證合格證書。
1、 第一階段:報名資格審查。
2、 第二階段:通過第一階段資格審查合格之人員,均須參加本府安排之36小時線上專業培訓課程,且線上筆試、線上展演成績平均達80分者為合格。
三、 本局同意核予出席人員公假登記參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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