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 依據本局109年12月17日桃教小字第10901154421號函暨110年5月14日桃教小字第1100044007號函續辦。 |
二、 | 旨揭活動訊息摘錄如下(詳如實施計畫): |
(一) | 研習日期:110年7月5日(星期一)至同年月9日(星期五)。 |
(二) | 參加對象(符合以下其中一項資格即可): |
1、 | 持有91年教育部(或本市97年委託教育部辦理)閩南語教學支援工作人員證書,仍有意願再進修取得本市再次檢核認證資格者。(依據國民教育法第11條第五項中華民國91年6月30日前,依教育部規定辦理之檢核及培訓成績及格者,具有第一項擔任教學支援工作之資格)。 |
2、 | 持有教育部中高級閩南語能力認證證書者。 |
3、 | 就讀於國內大專院校開設之「台灣語文學系研究所」,持有該校(所)畢業證書或結業證書者。 |
4、 | 本市公私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含公立幼兒園)退休教師,91年在職期間,參加閩南語相關研習72小時以上證明者。 |
5、 | 成功大學台灣語文測驗中心所核發之台語能力中高級證書。 |
(三) | 報名方式及時間:即日起至110年6月25日(星期五)止,以郵寄方式報名。 |
(四) | 報名人數上限:50名(額滿即截止)。 |
(五) | 公告資格審查結果及會議室聯結網址:110年6月30日(星期三 )於大竹國小首頁公告資格審查後錄取名單及線上專業培訓課程google-meeting會議室聯結網址。 |
(六) | 培訓方式:研習採線上直播授課,參與人員務必同步線上參與,線上點名未到及未即時繳交線上作業,無法給予時數,學員不得異議。 |
(七) | 認證辦法:認證工作分二階段進行,二階段均合格者,由本局核予認證合格證書。 |
1、 | 第一階段:報名資格審查。 |
2、 | 第二階段:通過第一階段資格審查合格之人員,均須參加本府安排之36小時線上專業培訓課程,且線上筆試、線上展演成績平均達80分者為合格。 |
三、 | 本局同意核予出席人員公假登記參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