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0年9月11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100114010號函辦理。 |
二、 | 旨揭教案徵選辦法說明如下: |
(一) | 徵選對象:現任職於公私立高中職、國中、國小、幼兒園之合格教師(含代理、代課教師及實習之師資生)及幼兒園教保服務人員(含代理人員),可採個人或小組報名,小組以3人為限。 |
(二) | 徵選組別:高中職組、國中組、國小組、幼兒園組(各組以該教育階段之學生為教案活動實施對象)。 |
(三) | 時間:即日起至110年9月22日截止(以郵戳為憑)。 |
(四) | 教案內容:不限科目、領域,徵選教案內容以「保護海洋」為主軸。配合國際海洋教育政策發展及呼應十二年國教課綱之精神,本次教案徵選著重培養學生海洋教育素養,使學生瞭解「我怎麼影響海洋」及「海洋怎麼影響我」,爰教案徵選主題聚焦於「我不傷害海洋」(重點在回歸自己的行動,例如:我的減塑行動、我的淨灘行動…等等)及「海洋不傷害我」(重點在理解海洋的特質,及對應自己與海洋的互動行為,例如:認識潮間帶觀察生物的時間與方法、認識如何因應離岸流…等等)並進行課程設計,以1至4節課設計教學內容,於課堂上實際教學後提出修正建議與教學省思。 |
(五) | 收件方式:以郵寄報名,請送交教案紙本正本(如附件1至3)與光碟1份,信封請貼上教案徵選專用封面(如附件4)郵寄至20224基隆市中正區北寧路2號「臺灣海洋教育中心」收。 |
三、 | 檢附旨案教案徵選辦法及相關附件各1份。 |
四、 | 本案如有相關問題,請逕洽國立臺灣海洋大學「臺灣海洋教育中心」林佩貞小姐,(02)2462-2192分機124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