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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學組長何順生 - 公告轉發 | 2021-09-23 | 點閱數: 252

一、 依據教育部110年9月13日臺教資(五)字第1100124233B號函辦理。

二、 旨揭計畫係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居家學習以及結合教育部科技輔助自主學習與數位教學特色應用現況,鼓勵學校實施數位學習輔助自主學習模式,增進教師教學及學生學習品質。

三、 有意申請旨案計畫之學校,請於110年10月8日(星期五)前,將申請表(核章正本)及電子檔光碟(word檔及pdf檔)函送本局辦理。

四、 檢附本案徵件申請說明及申請表各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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