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依據本市110年資訊教育推動細部計畫辦理。
二、 為鼓勵本市中小學學生利用網際網路互動學習,提升學習邏 輯思考能力,並提供學生資訊應用技能觀摩及評量交流之機 會,特辦理旨揭競賽。
三、 旨揭競賽資訊摘錄如下:
(一) 競賽項目:電腦繪圖、簡報製作、專題寫作等項目。
(二) 參加對象:本市公私立國民中小學之學生,每位學生限報 一項。
(三) 競賽時間:
1、 初賽:各校於110年10月12日前舉辦校內初賽。
2、 複賽:110年10月20至22日於各校電腦教室舉行。
3、 決賽:110年11月9至12日於各承辦學校舉行。
(四) 其他競賽資訊請詳閱實施計畫。
四、 有關指導學生參賽獲獎教師,依競賽結果及「桃園市市立各級學校及幼兒園教職員獎懲要點」另案敘獎。
五、 參賽領隊或指導教師於決賽當日,在課務自理原則下准予公 (差)假登記;倘對競賽有任何問題,請依競賽項目洽詢各承辦學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