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訪客 - 公告轉發 | 2021-03-20 | 點閱數: 339
一、 依據本府110年3月12日1100051218號准簽辦理。
二、 為提高本市各機關(構)、立案團體、學校及企業等使用客語溝通之意願與能力,爰訂定旨揭計畫,俾提供各機關團體申辦客語研習班。
三、 本計畫係以客語學習為目的,研習班別包含生活客語研習班、客語認證研習班、職場客語研習班等,並由本府客家事務局支援講師鐘點費等經費。
四、 有關申請開班、開課資訊及數位學習資源請至「桃園客語開班及認證獎勵平台」(網址:https://tychakka.tycg.gov.tw)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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