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 依據臺南市政府教育局110年10月20日南市教體處競字第1101286063號函辦理。 |
二、 | 旨揭簡章修正部分如下: |
(一) | 原第1頁參、報名資格第三點規定:「不具有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31條及無各級學校專任運動教練聘任管理辦法第12條規定情事之人員。」修正為「不具有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31條及無各級學校專任運動教練聘任管理辦法第13、14、15條規定情事之人員。」 |
(二) | 新增附件12-1「臺南市110年度市立學校正式暨約僱專任運動教練聯合甄選具結書」。 |
三、 | 本簡章同步公布於臺南市政府教育局資訊中心公告系統(網址:http://www.tn.edu.tw/)、臺南市體育處(網址:http://www.sports.tn.edu.tw/html/main)及旨揭甄選網站(網址:https://schoolweb2.tn.edu.tw/~cmjh_sport110/),請自行下載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