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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學組長何順生 - 公告轉發 | 2021-11-03 | 點閱數: 261

一、 依據「教育部補助直轄市縣(市)政府精進國民中學及國民小學教師教學專業與課程品質作業要點」及「桃園市109學年度精進國民中小學教師教學專業與課程品質整體推動計畫」辦理。

二、 本案委請瑞坪國中承辦,參加對象及實施方式請詳閱旨揭計畫,請於111年5月18日至5月25日(以郵戳為憑),備齊相關資料,寄至瑞坪國中教務處黃郁喬老師收(326026桃園市楊梅區瑞坪里文化街535號)。

三、 獎勵辦法:

(一) 各校送審件數(資料缺漏者及不符者,不列入送件數計算)之獎勵:

1、 送件數4-6件,每校核予2人嘉獎1次。

2、 送件數7-9件,每校核予4人嘉獎1次。

3、 送件數10件(含)以上,每校核予6人嘉獎1次。

(二) 參賽獲獎教師:

1、 特優:該組每人嘉獎1次;每組著作分數0.1分、每人獎座1只,撰稿費1,020元/千字,圖片使用費920元/張,最高4,000元整。

2、 優等:該組每人獎狀1紙;每人獎座1只,撰稿費1,020元/千字,圖片使用費920元/張,最高3,000元整。

3、 甲等:該組每人獎狀1紙。

4、 上開獲獎作品由數人合著者,著作分數及稿費依作者人數平均核給。

四、 本案計畫聯絡人:瑞坪國中黃郁喬老師,聯絡電話:03-4821468分機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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