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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學組長何順生 - 公告轉發 | 2022-02-18 | 點閱數: 194

一、 依據桃園市政府交通局111年2月16日桃交運字第1110007304號函轉交通部民用航空局111年2月11日標準三字第1115002409號函辦理。

二、 旨案民航通告係說明遙控無人機操作注意要點,以建構法規與操作實務間的橋樑,指引遙控無人機教學訓練規範,並協助操作人掌握專業能力,降低飛安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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