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以下簡稱國教署)111年2月14日臺教國署國字第 1110017242號函辦理。
二、 本局業以110年11月1日桃教中字第11000937691號函公告旨揭線上教學計畫,合先敘明。國教署於111年2月14日檢送修正之「全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學生居家線上學習指引」,爰修正本市線上教學計畫。修正內容摘要如下:
(一) 評量方式:對於居家線上學習之學生,請學校採從寬認定原則,以彈性多元方式進行學業成績評量。定期評量以到校實施為主,倘學生有實施困難,學校得安排改採線上方式辦理,並與家長充分溝通;平時評量得採彈性多元方式進行,並注意兼顧公平性。
(二) 教學策略:教師應就學生上網使用態度與行為、個人隱私及資訊安全議題事前充分與學生及家長溝通;教學過程宜有師生互動時間(例如:同步教學時,在不侵害隱私權的前提下,讓學生以背景模糊方式適時開啟鏡頭及麥克風,或回傳聲音或文字訊息),並搭配獎勵制度,以提升學生參與感及學習成效。
三、 請貴校依旨揭計畫儘速修訂校內相關課程計畫、成績評量辦法及線上教學計畫。
四、 如有本計畫相關詢問事宜,請電詢本局各科:
(一) 高中職:高中教育科(03-3322101分機7594)
(二) 國中:國中教育科(03-3322101分機7523)
(三) 國小:國小教育科(03-3322101分機7417)
(四) 特教:特殊教育科(03-3322101分機7582)
(五) 資訊設備:資訊及科技教育科(03-3322101分機7511)